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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监管系统开发项目比选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711   更新时间:2024-3-14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监管系统开发项目

上限控制价:26.415094万元(不含税价)。

合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

比选内容:开发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监管系统,满足管理需求。详细内容见本比选文件中的“用户需求说明书”。

2. 比选申请人(参选人、应征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类似以下至少一项内容:“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2.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近三年度未出现亏损。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比选(询比价、公开征集)文件的获取

4.1比选(询比价、公开征集)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

注:比选申请人(参选人、应征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询比价、公开征集)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参选人、应征人)自行承担。

5.比选(询比价、公开征集)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年3月21日9时(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楼10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3请比选申请人(参选人、应征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参选人、应征人)必须由比选申请人(参选人、应征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

邮编:530025

联系人:陈工

电话:2338683 纪检监督:2332869

附件:南宁轨道集团建设公司建设资金监管系统开发项目比选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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