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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1号线增设可视化接地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238   更新时间:2025-4-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地铁1号线增设可视化接地系统项目已由/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铁路电气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为福州地铁1号线增设可视化接地系统,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方案编制、设备安装施工、进度控制、设备调试、与系统相关的外部接口实施、施工问题协调处置等,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105216.00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暂定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25日(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书为准,起始时间变化则相应终止日期顺延)。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安装任务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安装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安装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国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轨道交通工程供电工程施工业绩。(注:①供电工程施工业绩为正线架空接触网或变电所工程;②类似业绩认定以合同、竣工验收材料(或业主证明)为准;③如仅为改造、维修项目或者分包,其业绩不予认可;④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业绩,只认可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22时00分00秒至2025年4月30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22日9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及福州地铁官方网站(www.fzmtr.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战坂路436号福州地铁新店车辆基地,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6302889,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0室,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18355,传真:/

联系人:黄滨、郑仁栩、郭亮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联系电话:0591-8630298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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