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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21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彭桥村地块停车场项目,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适用于《南昌轨道交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彭桥路以东、国贸天悦以南、东方塞纳以北地块,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设内容:地面停车场建设(含车位划线、出入口系统、监控系统、照明系统、消防设施、标识标牌等)。车位数量估算:约35-40个标准车位(具体数量以实际图纸为准)。运营模式:自主经营。无人值守,计时收费(包含临停、包月等)
2.2 工期要求:工期共60天。承包人须在该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之工程的施工,且须经发包人验收合格。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主要建设内容:(1)场地工程:场地平整、硬化(10cm碎石、C30商混12cm厚混凝土)、排水。(2)划线工程:车位线、车道线、导向箭头、禁停区等。(3)出入口系统:一进一出智能道闸(车牌识别/取卡)、收费显示屏、对讲系统。(4)安防系统:4套高清监控摄像头(覆盖全场、出入口、重点区域)、照明系统(节能LED)。(5)配套设施:管理岗亭(放置服务器、收费终端)、消防器材(灭火器)、标识标牌(收费公示牌、引导牌、禁令牌)、限位器、电表开户等。(6)办证服务:办理车场经营许可证费用。(7)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停车场设计规范、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消防规范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进赣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江西住建云”登记相关信息,且登记状态有效,未过期或未被暂停。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市政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应答人名称一致,不含临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文件获取方法
4.1 文件获取地点: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406室
4.2 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21日~2026年 1月2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文件获取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获取文件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3.2 单位介绍信。
4.4获取方法:现场获取或网上邮件获取。网上邮件获取时,投标人须将采购公告第4.3项要求的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iankun406@qq.com)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mtr.com》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南昌轨道交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2 联系人及电话:罗女士 0791-83961110
7.3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7.4 联系人及电话:钱锟 0791-86259715/1827926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