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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星区间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404   更新时间:2026-4-3  

 

苏州轨道交通大数据有限公司就华星区间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SJGS-2026-12

2.项目名称:华星区间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最高投标限价:112000元(大写:壹拾壹万贰仟元整,已含税)

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立的最高投标限价。

5.采购需求:32寸及75寸壁挂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并与商管系统对接,详见询价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7天内按通知数量完成供货,具体日期根据采购方要求执行,货物提供不少于两年质保、软件提供不少于五年质保。

7.交货地点:乙方将约定的货物运输至甲方住所地或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批次采购活动,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报名有多个供应商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批次参与采购活动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询价通知书(或公告)中凡涉及到近1年是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1年。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 月8 日16:00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人(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苏州市轨道交通官网“供应商注册”成功截图,以电子邮件方式填写“报名申请书”及上述所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递交,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请与采购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期间提交资料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资格审查以评标专家依据响应文件评审为准。

所有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单位方可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询价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在网站直接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楼1301室

五、 评审时间和地址

时间:2026年4月9日9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楼12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通知书发布后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将重发公告。

2.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须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3.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轨道交通大数据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

联系人:路女士

电 话:0512-69899133

电子邮箱:sgdsjzh@sz-mtr.com

邮政编码:215000

十、采购监督: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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