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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黄花机场至集里)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145   更新时间:2025-4-30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黄花机场至集里)造价咨询项目,招标人为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名称: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黄花机场至集里)造价咨询项目;

1.2.2项目概况: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黄花机场至集里),线路长约39.52公里,新建车站7座(不含土建预留站3座、规划预留站2座),均为高架站,平均站间距3.95公里,新建蕉溪停车场1座。最高运行速度160公里/小时。已批复项目概算总额为104.4亿元;

1.2.3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黄花机场至集里)项目范围内安装工程、车站钢结构、装修、导向、轨道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项目范围内区间土建工程(含车辆基地出入线)的财政评审规模标准以下项目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造价咨询工作。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黄花机场至集里)项目范围内安装工程、车站钢结构、装修、导向、轨道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范围内除区间土建外其他土建工程(车站及钢结构、地面附属、装修、导向、轨道(含铺轨基地)、车辆基地、主变电等)、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交通疏解、管线迁改、绿化迁移及恢复等工程的财政评审规模标准以下项目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造价咨询工作。

注: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范围内未明确但属于和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均属于第二标段工作范围。

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核,配合完成招标控制价报审与对审、预备案公示、招标答疑、资料存档等相关工作;

(2)财政评审规模标准以下项目结算审核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通知》(长财评〔2022〕2号)中财政评审规模标准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审定的项目结算审核,相关文件如有更新,以长沙市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从施工阶段开始至竣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含形象计量转换清单)相关工作、中间计量(含材料调差)复核、施工图设计变更及施工变更审核、管线迁改预算审核、机电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控制价编(审)、其他咨询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指标分析、概算回归、设备(材料)询价、财政评审要求的服务类项目结算初审、施工图审查经济分析、技术方案调整的造价审核、复核财政评审规模标准以上项目结算资料及委托方临时交代的其他工作。)

招标人将保留变更合同主体和调整部分工作内容的权利。(《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黄花机场至集里)控制价编制项目造价咨询合同》服务内容以外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审工作均属于本项目服务范围。);

1.2.4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1.2.5服务期:暂定合同服务期为6年,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算工作完成;

1.2.6招标控制价:为1121.85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为548.19万元,第二标段为573.66万元。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4入围业绩要求:□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入围业绩; □拟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入围业绩;

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城市道路或城市桥梁或城市隧道或轨道交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本项目入围业绩中“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以下任意一项:(1)建设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或审核;(2)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3)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

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文件、造价咨询报告,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造价咨询报告的顺序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该业绩中投标人自身完成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业绩年限、类型、合同金额等相关要求。同时,投标人除按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能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金额等信息。涉及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金额等信息不一致时,以联合体协议为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规定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且能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有效性,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5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2.6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 年4月29日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6.1本项目不组织招标答疑会。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5年5月13日17:00时(含)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6.4答疑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6日时9: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结果公告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发布,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转发,具体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9.行政监督(如有)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731-86850741。

10.其他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10.2请投标人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10.3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731-868504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 系 人:周康;

电 话:0731-8431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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