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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4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2025-2028年度电子数码类、辅助耗材类,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 服务内容、供货地点、服务期限
2.1 服务内容:
2.1.1 乙方负责甲方电子数码辅助耗材类物资采购及设施、设备维护。
2.1.2 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供货时间不得超出24小时。
2.1.3 在服务期限内,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对甲方所有电脑、打印机(含新增及已有产品)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含故障处理、调试、安装)及免费送修服务。
2.2供货地点:南昌市,具体送货地址以甲方指定地址为准(含搬运、安装调试)。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供货业绩(供货业绩中需包含打印机耗材)。
3.3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获取采购文件方法
4.1 获取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5楼1508室。
4.2 获取时间:2025年 7 月 4 日~ 7 月 14 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 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报名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打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2 单位介绍信。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注: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mtr.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5楼1508室
联系人:费先生
电话:0791-8382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