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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3-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4〕83号)及《国铁集团 湖北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4〕3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
建设规模: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湖北段)线路起自宜昌地区金巴岭线路所,向西经长阳县、五峰县、鹤峰县、恩施市、利川市至鄂渝省界处。新建正线长330.121km,设长阳东、五峰、后河、鹤峰站、木栗站、恩施南站、利川站等7座车站,其中利川站与既有站并站,木栗站为越行站。宜昌地区相关及配套工程:宜涪至汉宜联络线工程6.547km;宜常铁路同步实施工程9.435km;改建既有宜昌东牵引变电所及相关工程、改建宜昌东存车场及相关工程、宜昌东新建信号楼工程。项目建设工期6年。
其他: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金巴岭线路所至长江桥段250km/h。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金巴岭线路所至长江桥段一般3500m(困难3000m)。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检查小车。
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交货期:2026年4月至工程结束。
交货地点: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
3.1.1 XC01包件:
3.1.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1.2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桥梁检查小车近5年内(开标截至之日起前5年,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铁路或其他交通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合同影印件以及桥梁检查小车的进场验收合格记录)。
3.1.1.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起重机械制造安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4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国家铁路局纳入严重失信或黑名单的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超出允许投标的包件数,其投标将被全部否决。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包件(适用于分包件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包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包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异议受理时限: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的异议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6.1.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6.1.2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6.1.3异议请求及主张;
6.1.4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1.5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6.1.6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6.2·异议受理联系人:孟工·联系电话:027-51127497电子邮件: cjwsb000@163.com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08号澜桥公馆7号楼
联 系 人:孟工
电 话:027-51127497
传 真:027-5112749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街道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10-11层
联 系 人:孙武
电 话:18995544664
传 真:027-51127497
电子邮件:cjwsb000@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