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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工务段内燃锯轨机采购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195   更新时间:2025-7-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工务段内燃锯轨机采购招标人为上局-徐州工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燃锯轨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进口产品允许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直接出具的授权证明),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原装进口发动机的进口报关单;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出具2023年和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近三年招标产品在铁路、机场、地铁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段级以上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2022年至今)(注:投标文件所出具的合同应为生产企业或投标单位自己的合同,且合同的供货项目、规格型号应和本次投标产品相符;使用证明评价的对象应为合同签订单位、本次投标产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应和投标产品一致,能够证明技术指标、质量性能、安全运用及投标单位售后服务良好;使用证明有效期为三年)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期内投标单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 (2022年至今) ;
3.1.6其他要求:
①国产产品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③投标文件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合格有效。(注:检测项目缺项或检测报告缺页的视为不响应;检测报告应为投标产品生产单位或本次代理单位委托检测的检测报告,如由其它代理单位进行委托检测的,需要生产单位提供其真实性证明,否则视为不响应;检测报告检测对象应和本次投标产品相一至,应是相同设备、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单位,否则视为不响应;原委托检测机构已注销或不够级别的为无效检测,视为不响应;以上情况具其一则导致废标)
④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稿。投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清晰可辨(无法辨识的资料判定为不响应),须原件复核的,投标时须携带原件现场核对(无原件复核的导致废标)。
3.1.7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 16:30至2025年7月31日 16: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 14:00,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一楼上海局标准化交易基地(开标室以大厅屏幕公示的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局-徐州工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张虎

电 话: 1515210303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上铁智信招标服务分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董工、李工

电 话: 021-51235525(董工,报名)021-51235298(李工)

传 真: /

电子邮件:stwzzbcgb@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105 0167 3600 0000 8976

9.其他

9.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公开报名。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按流程进行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9.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物资采购” →“电子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公告最下方点击“我要参与”→点击“确认参与”回到公告最上方(左侧),点击“获取文件”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录入缴费凭证】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点击上传”(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附件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9.3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须在开标前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并递交弃标函。
9.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各包件分别报名, 分别汇款,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9.5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9.6投标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采取邮寄方式,如采取邮寄方式的,须在快递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等信息,须在开标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确认标书状态,如快递运输过程中造成投标文件破损或遗失的,相关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取邮寄方式且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全过程,无任何异议。
9.7保证金退还查询::021-51235645;发票查询:021-51222564。
9.8投标保证金、工本费以及服务费均须汇缴至“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上铁智信招标服务分公司”账户,发票抬头为“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9.9如涉及到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真伪性查询路径(如检测机构官方网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或证明资料证实其真实性。若提供虚假网站网址或虚假联系信息,经查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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