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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40列车大修项目2023-FW-DX-01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项目内容:提供苏州轨道交通 2 号线共计 40 列车电客车第一次大修及LCU升级(含5年质保)、60列车“强制牵引”电路升级(含20列2号线增购车)、10列车信号调试、20列车车载PIS及通信设备大修(含通信配合服务)等相关服务。
3.服务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服务期的调整。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5.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 |
标段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023-FW-DX-01标 |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40列车大修项目 |
38168.82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 投标人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电客车整车架修或大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中须明确各方的职责和范围;联合体组成方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业绩需满足上述投标人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本批次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及各方的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楼1910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汇入采购人账户,缴存成功后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楼1910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530060480033
5.投标单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尽快购买招标文件。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不含)时,将重新招标。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15 日上午09:00-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3月15日上午09:30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01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确事项
1.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400-998-0000。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3.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发布具体内容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九、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谢泽华
电话:0512-69899100
十、项目监督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