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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载安全监测、检测数据无线传输及智能分析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578   更新时间:2024-4-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ZTHHJW2024-122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载安全监测、检测数据无线传输及智能分析装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载安全监测、检测数据无线传输及智能分析装置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车载安全监测、检测数据无线传输及智能分析装置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3.7.报价人须提供近3年内机务系统投标产品的同类业绩,报价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或发票等业绩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 18:00至2024年4月23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申非

电 话: 1580474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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